从理论上讲,农村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主要方面,其具体构成包罗万象。乡村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要注重保护与传承并重,突出地方文化特色,尊重历史事实并加以活化,兼顾城乡融合,运营与推广相结合,融入现代生活。
首先,农村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要注意保护和传承并重。没有保护,传承就难以为继,传承的具体内容也就失去了。如今,广泛传承的农村文化遗产,包括自然、建筑、园林、衣食住行、民俗、书画、工艺美术等诸多领域的文化遗产,被农村人民世世代代保护、传承乃至利用。没有前几代人的保护和传承,就很难有现在庞大的乡村遗产。在当今形势下,利用、保护、传承并重显得尤为重要。
其次,乡村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。很多乡村文化项目,尤其是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,有很多相似之处。究其原因,是他们不注重深入挖掘当地的文化特色,没有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,没有结合当地农村地域环境的开发建设。表面上的模仿导致大量类似的旅游项目,不仅失去了原有的背景,也浪费了社会资源。
第三,乡村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应尊重历史事实,以彰显传承的意义。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,激活和利用乡村文化遗产具有实用价值,应尽可能减少单一展示。在激活和利用乡村文化遗产的过程中,不应过度开发。第一,农村居民可以对当地的农村文化遗产产生荣誉感,动员当地人积极参与当地农村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。那么,更有意义的是吸引外来人口,实现真正的、可持续的传承和利用,弘扬民族文化的精髓。
此外,乡村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要兼顾城乡一体化,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。这里的继承和利用不是一味的农村化,也不是一味的城市化。在满足当地农村居民居住需求的同时,以乡村遗产的味道吸引城市人参与、享受、消费乃至居住其中。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,融入现代生活,才是真正的传承和利用。
最后,农村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的管理和宣传手段可以现代化。在管理乡村文化遗产项目时,要运用现代化手段,如整合媒体、推广与运营相结合,让精彩的乡村文化遗产深入人心,唤起和激发人们保护乡村文化遗产的热情,传承和丰富民族文化的内涵。这就是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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